老司机们都知道
汽车前挡风玻璃上都会贴3个标志
交强险、环保和年检标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应将当年检验标志粘贴在车辆前窗右上角明显位置。
未按规定放置
年检合格标志
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被予以
记
1分罚50元
处罚;
未按规定放置
保险标志
的机动车上路将被予以
记
1分罚款50元
;
未粘贴
环保合格标志
也将被予以
罚款50元
处罚。
想必,有不少车主因此被罚过
不过,5月1日起
你不用再提交纸质保单和粘贴保险标志了
看看具体情况是咋样的~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大地财险、华安财险、鼎和财险、泰康在线财险、天安财险、众诚保险、华泰财险、太平财险等11家保险公司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实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数据实时共享,
上述保险公司承保车辆在办理相关交管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纸质保单,实现“无纸化”证明。
2019年5月1日起,上述保险公司承保车辆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临时行驶车辆号牌登记业务和核发六年免检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核查交强险信息准确无误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交强险保险凭证;
对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运用平台”核查交强险信息与纸质交强险保险凭证不一致的,应由交管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对接保险公司进行电话核验,确认系保单打印错误的,要当场为群众办结业务,不让群众多跑路。
在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
对未粘贴保险标志的,经相关警务平台和执法终端查询或者经当事人提供的纸质保单等凭证核对准确无误的,不得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予以扣留车辆和处罚。
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
办案民警将主动查询车辆的保险、检验状态并依法进行后续处理工作。目前,机动车安检机构(车辆检测站)还未实现交强险电子数据联网核查,在办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时,各安检机构采取高拍仪拍摄纸质保单或电子保单上传资料审核,不能以群众未提交纸质保单为由拒绝办理业务。相关部门也将加快推动电子保单数据在车辆安检机构的联网核查工作,确保交强险在交管业务的全流程“无纸化”证明。
下一步,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继续与省内各保险企业加强合作,陆续扩大电子保单覆盖面,对实现“电子保单”数据实时共享的保险企业,将及时上网公布。
来源:
贵阳日报
贵阳融媒记者 代晓龙
编辑:杨阿敏
编审:干江沄